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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

蔬菜大棚基础建设国家补贴

来信时间:

2017-06-01

来信人:

***

来信内容:

??您好! 我们是常宁市万亩田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,2016年在常宁市板桥镇的群益村投资了300万建设标准蔬菜大棚100个。占地面积100亩。大棚全部是标准化建设。全自动的浇灌和施肥系统。在常宁市的蔬菜大棚面积来说是最大的。但我们去市里面咨询相关大棚政府补贴。都没有给我们一个答复。我们查询国家相关政策,国家政策明确对于大棚建设有补助资金的。而且我们当地一些有政府关系的人建设几个大棚都有补贴。我们没有关系就享受不到国家的补贴。这对于我们实实在在做企业的来说确实不正常。希望您们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。感谢了!

答复:

刘小荣:您好!首先欢迎您关心、支持、投资发展衡阳蔬菜产业!关于您提出的“蔬菜大棚基础建设国家补贴”这一政策性问题现答复如下:强农惠农政策补贴分为两个部分,即国家政策性补贴和地方政府性补贴。蔬菜大棚补贴也分上述两个方面。国家政策性补贴方面,2014年国家农业部规定长江以南蔬菜大棚不再列入国家农机补贴范畴。从2015年起,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再未将蔬菜大棚纳入省级以上农机补贴范畴。地方政府政策性补贴方面,蔬菜大棚建设属于“菜篮子”工程建设的重要项目之一,而“菜篮子”工程实行市长负责制,衡阳市政府加大了地方财政对“菜篮子”扶持和补贴力度,出台了《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蔬菜生产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衡政办发[2011]4号),文件明确要求中心城区“新建大棚每一个支持2000元,补贴资金市、区财政各负责一半”。各县市根据衡政办发[2011]4号文件精神相应制定了各自的文件,如常宁市政府出台了《常宁市城镇蔬菜基地建设资金补助管理办法》,并规定“2013年以后新发展的蔬菜塑钢大棚(大棚标准:宽6—8米,长30米下同)每个补助1000元”。而2010年湖南省实行财政“省直管县”财税改革以后,衡阳市本级财政不再支持各县市“菜篮子”工程建设。

答复部门:

365一年备用网址

答复时间:

2017-06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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